在全球加密貨幣交易所的競爭版圖中,美國始終是一個難以繞開的市場。這裡不僅擁有成熟的資本市場、活躍的機構投資者和龐大的零售交易群體,也在加密資產與傳統金融融合的過程中扮演著重要角色。然而,美國市場的吸引力越強,進入的複雜性也越明顯。
對於希望在美國開展業務的加密平台而言,監管並不是一個可以在產品上線之後再補齊的環節。不同業務可能涉及不同的聯邦與州級監管要求,資金傳輸、客戶身份識別、反洗錢、資產託管及消費者保護等事項,也會影響平台能夠提供什麼產品、服務哪些客戶,以及業務可以覆蓋多大範圍。
Coinbase等美國本土平台經過多年經營,已經積累了用戶基礎、合規經驗與品牌認知。新進入者即使擁有全球流動性和成熟的交易系統,也不意味著可以直接複製原有業務模式。倘若選擇逐州申請相關許可,平台需要投入大量時間與資源,並持續應對各州在監管要求和業務實踐上的差異。
Ben Zhou在接受CoinDesk採訪時估計,逐州申請可能需要兩至三年。這個時間判斷屬於其個人對市場進入成本的評估,並不意味著所有申請都會遵循同一週期,但它揭示了Bybit面臨的現實問題:美國業務的難點,可能不在於能否提供有競爭力的交易產品,而在於能否以可持續的成本獲得合法經營所需的市場准入條件。
與盈透證券合作,意味著換一種進入市場的方式
Bybit提出與盈透證券等既有金融機構合作的設想,值得關注的原因在於,它並沒有把競爭重點完全放在自建美國業務體系上,而是試圖尋找能夠互補的合作夥伴。
對於已經在美國經營的券商而言,客戶關係、合規流程、賬戶體系與市場運營能力是長期積累的結果;對於國際加密交易所而言,交易基礎設施、數字資產流動性、加密產品經驗和全球用戶運營則可能是其優勢。雙方如果能夠找到合適的業務邊界,就有機會通過合作縮短進入市場的準備週期,並減少重複建設。
不過,合作並不等於自動獲得牌照,更不意味著合作方的監管資質可以無條件覆蓋Bybit的全部業務。最終能否開展服務,仍取決於合作結構、具體產品、客戶類型、資金流轉安排,以及相關監管機構對業務模式的要求。盈透證券目前只是Ben Zhou舉出的潛在合作對象之一,並無已達成協議的公開信息。
從商業策略來看,這種設想的核心是重新分配進入市場的成本。假設平台通過合作接入現有的客戶渠道與基礎設施,其投入重點就可能從全面搭建本地業務,轉向產品整合、技術對接、風險控制與合作夥伴管理。但合作同樣會帶來新的約束,例如收入分配、客戶歸屬、產品上線節奏,以及雙方在風險事件發生時如何劃分責任。
因此,真正決定這一模式能否成立的,不是合作夥伴的名氣,而是雙方能否建立清晰、可執行且符合監管要求的業務安排。
Bybit真正面對的對手,是已經形成用戶習慣的金融平台
將Bybit潛在的美國佈局理解為對Coinbase的直接挑戰,並不能完整解釋這場競爭。Ben Zhou談到的目標還包括Robinhood,而兩者代表的競爭維度並不完全相同。
Coinbase以加密資產交易和相關服務為重要業務基礎,在美國市場已經建立了相當程度的品牌認知;Robinhood則以面向零售用戶的金融交易體驗為核心,用戶可以在一個平台中接觸多類投資產品。對消費者而言,選擇交易平台時,資產種類和手續費固然重要,但開戶流程、資金進出、賬戶管理、應用體驗以及對平台的信任,同樣會影響使用決策。
這意味著,加密交易所之間的競爭正在從單一交易功能擴展到整個金融服務入口的爭奪。用戶未必願意為了購買一種資產而額外註冊一個平台。如果傳統券商可以把數字資產服務整合進現有賬戶,或者加密平台能夠通過成熟的本地渠道提供更便捷的體驗,原本分屬不同平台的金融需求就可能逐步匯集。
Bybit擁有國際市場運營經驗,但美國用戶並不會僅僅因為它在海外的交易規模,就自然轉移到新平台。品牌認知、合規信任、產品適配和本地服務能力,仍需要在當地重新建立。與成熟券商合作或許能縮短部分路徑,卻無法直接消除用戶獲取成本與市場競爭壓力。
換句話說,Bybit需要回答的並不是「能否把全球產品帶到美國」,而是「為什麼美國用戶要在現有金融平台之外,再選擇一個新的服務入口」。
等待CLARITY Act,反映出監管路徑仍是關鍵變量
Ben Zhou還談到,Bybit可能等待美國《數字資產市場清晰法案》(CLARITY Act)推進,或進一步觀察新法規的具體內容。他同時預測,未來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可能在加密資產監管中承擔更集中的角色,進而形成相對統一的監管框架。
這部分表態需要區分兩件事:一是企業對監管未來的判斷,二是已經生效並可以據此開展業務的法律制度。前者能夠影響公司的戰略規劃,後者才會直接決定具體業務需要滿足什麼條件。對Bybit而言,等待更清晰的規則可能有助於降低戰略不確定性,但等待本身也有成本,包括錯過用戶增長窗口,以及讓競爭對手繼續積累市場優勢。
監管統一化確實可能降低部分跨州經營的複雜程度,但它並不必然意味著所有加密業務都將適用單一牌照,或由同一個監管機構獨立處理。不同資產的法律屬性、交易服務的具體形式,以及託管、經紀和資金傳輸等環節,仍可能對應不同的監管要求。
因此,CLARITY Act的進展值得關注,卻不應被視為Bybit進入美國的確定性時間表。對企業而言,更可行的準備方式可能是同步評估多種情境:現有制度下可行的合作模式、未來規則變化後可能出現的新路徑,以及在監管仍存在不確定性時如何控制投入。
從美國到英國,全球擴張正在變成一場資源配置考驗
美國並非Bybit唯一關注的市場。根據CoinDesk的報道,Ben Zhou也將英國視為具有潛力的地區,但他指出,當地正朝新的加密貨幣監管制度邁進,進入成本可能相當高,Bybit仍在研究相關安排。
這一點說明,國際交易所面對的挑戰並不只是找到尚未被充分開發的市場。市場規模、競爭密度、監管成本和潛在收入之間,需要進行更精細的權衡。即使一個市場的本土競爭者相對有限,如果取得許可、建設合規團隊和維護業務所需的成本過高,也未必能帶來理想的投入回報。
對Bybit而言,全球超過180個國家和地區的業務觸達以及龐大的註冊用戶基礎,是國際化運營的重要資源,但不能簡單轉換為每個新市場的競爭優勢。各地的監管制度、支付習慣、投資者保護要求和金融服務生態不同,同一套產品未必適合直接複製。
這也意味著,未來交易所的擴張方式可能更加多元:部分市場採取自主申請許可和建設本地團隊的路徑,部分市場尋求與銀行、券商或其他持牌機構合作,還有一些市場則需要根據法規變化調整進入節奏。不同路徑沒有絕對優劣,關鍵在於企業能否把資源投入到最具可行性的業務上。
15億美元安全事件之後,合規與信任仍是繞不開的考題
討論Bybit進入美國的可能性,也不能忽略其自身的風險管理記錄。2025年2月,Bybit遭遇重大安全事件,約15億美元的虛擬資產被盜。美國聯邦調查局隨後將這起事件歸因於朝鮮相關網絡活動,並將其稱為「TraderTraitor」行動。
這一事件並不意味著Bybit無法進入新的市場,也不能單獨決定監管機構未來的判斷,但它提醒市場,交易所的競爭力並不只體現在交易量、產品數量和全球覆蓋範圍上。資產託管、密鑰管理、內部權限控制、應急響應、客戶資產保障及事件披露機制,同樣是機構合作夥伴和監管部門評估平台時需要考慮的因素。
如果Bybit未來希望與美國成熟券商合作,合作方除了評估商業機會,也需要衡量技術風險、運營連續性和聲譽風險。對於傳統金融機構而言,合作所帶來的新增收入必須與潛在合規責任及客戶風險相匹配。對於Bybit而言,如何證明風險控制機制能夠持續運行,可能與產品競爭力同樣重要。
此外,跨境業務還涉及不同地區的監管態度。新聞素材提到,Bybit曾被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和台灣地區相關機構列入投資人警示名單,並強調其在當地的服務狀態受到限制或未合規落地。此類信息需要結合相關監管機構的具體公告與適用範圍理解,不能直接推導出其他司法轄區必然採取相同處理方式,但它們說明,國際化運營必須逐一回應各地的法律要求,而不能只依賴全球品牌或用戶規模。
結語:真正的競爭,可能發生在交易界面之外
Bybit考慮通過盈透證券等本地金融機構探索美國市場,現階段仍是一項策略設想,而不是已經落地的市場進入計劃。但這一表態揭示了一個更廣泛的行業趨勢:加密交易所的國際擴張正在從流動性、交易品種和用戶增長的競爭,轉向合規基礎設施、金融渠道與用戶關係的綜合競爭。
對於Bybit而言,與本地機構合作可能是一條值得評估的路徑,卻不能取代監管許可、風險管理和本地化運營。對美國金融市場而言,加密服務與傳統券商之間的邊界如果繼續變化,競爭也可能不再局限於加密原生平台,而是延伸至擁有成熟客戶關係的綜合金融機構。
最終,Bybit能否進入美國,取決於監管環境、合作安排與商業模型能否形成閉環;而它能否在美國站穩腳跟,則要看平台是否能夠在安全、合規與用戶體驗之間建立長期可信的平衡。對於整個行業來說,這或許比任何一次關於「挑戰巨頭」的表態,都更值得持續觀察。
發布建議: 這篇稿件的核心角度是「交易所出海邏輯轉變」,而不是簡單渲染Bybit與Coinbase的正面競爭。正式發布前,建議再次核對CLARITY Act的最新立法進展,以及Bybit在新加坡、台灣地區的監管名單狀態;同時保留「盈透證券只是潛在合作對象、雙方尚無已確認合作」的限定,避免把管理層舉例誤寫成已簽署的合作協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