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yperliquid 政策中心呼吁 SEC 修改加密规则,提出五项建议

HYPE
加密资产监管代币交易Hyperliquid安全港空投回购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2 小时前来源: crypto.news
Hyperliquid 政策中心呼吁 SEC 修改加密规则,提出五项建议

Hyperliquid政策中心已敦促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修订其拟议的《加密资产监管框架》,并提交了五项建议,涵盖代币空投、二级交易、开发者保护、回购以及州证券要求。

摘要

  • Hyperliquid政策中心表示,其已就SEC拟议的《加密资产监管框架》提交了五项建议。
  • 这些建议旨在为代币空投、二级代币交易、回购以及开发区块链网络争取更清晰的法律待遇。
  • SEC的豁免将允许符合条件的代币发行在不同条件下最高融资500万美元或7500万美元。
  • 该组织希望监管机构将自动化代币回购与由中心化项目运营方主导的回购区分开来。
  • SEC的公众意见征询将于10月20日截止,而拟议法规仍待审查和修订。

根据该政策组织10月19日的公告,其提交了一封评论信,支持SEC的拟议规则,同时请求进行修改,以解决去中心化加密货币网络的运作方式问题。该组织认为,当前草案为开发者和代币持有者留下了重要问题未解决,尤其是在网络仍在建设期间。

此次提交是在SEC于10月20日就《加密资产监管框架》公开征求意见截止前一天进行的。该机构于2026年8月提出该框架,旨在为涉及加密货币的某些投资合同建立具体的注册豁免。

根据草案,符合条件的项目可通过初创企业豁免在四年内最高融资500万美元,或通过单独的融资豁免在12个月内最高融资7500万美元。这两项条款目前均不是《加密资产监管框架》下已获批准的豁免,最终规则可能与已公布的提案有所不同。

Hyperliquid政策中心寻求为代币空投制定更清晰的规则

该组织的核心建议之一涉及免费代币分发应如何根据美国证券法处理。

Hyperliquid政策中心希望SEC将其现有的空投解释直接写入最终法规。该组织认为,在未提供付款或其他形式对价的情况下获得代币,通常不满足与投资合同相关的资金投入要求。

今年3月,SEC和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发布了一份联合解释,涉及联邦证券法对若干加密货币活动的适用问题。这份联合加密资产分类指南涵盖了空投、质押和其他区块链活动,同时审视了代币可能与投资合同相关联的情形。

该政策中心提出的修改将为符合条件的代币分发提供具体的监管语言。它希望规则重点关注接收方是否为换取这些资产提供了有形且可界定的对价。

该组织将钱包连接、制裁筛查和其他常规交付程序列为不应自动将免费分发转变为证券交易的活动。即使用户未向发行项目付款,此类要求也可能是用户接收代币前的必要步骤。

其建议将行政步骤与作为代币对价而执行的活动区分开来。如果项目在宣布分发后要求参与者提供服务,根据现有解释可能会引发不同的法律问题。

该组织认为,将这一区分正式化,将使开发者和接收者在向网络参与者分发代币时拥有更清晰的预期。

SEC提案未解决二级加密交易问题

二级市场交易构成了Hyperliquid政策中心提交意见的另一个重要部分。

该组织希望SEC说明,最初通过拟议注册豁免分发的代币,随后是否可以通过去中心化协议和其他中介机构进行交易。

8月的提案涉及某些加密货币发行,并包含有关转售和州注册要求的规定。然而,它并未为代币到达投资者后促成交易的每一个人或协议建立完整的监管制度。

此前,crypto.news 审查了拟议的豁免,包括单独的融资限额和拟议的安全港。SEC的公告强调了资本筹集和披露,将某些二级市场活动的法律处理留给其他监管要求。

该政策中心认为,发行豁免的实用性部分取决于接收者是否拥有一个正常运作的市场来转让或出售其代币。

其评论引用了SEC自身的经济分析,该分析讨论了有限的二级市场流动性如何可能降低拟议框架的预期收益。该组织希望该机构在通过最终法规时解决这一问题。

该建议特别包括区块链协议以及在没有注册为传统证券中介机构的情况下促成交易的人员。该组织并未主张每个平台都应获得适用证券法的无条件豁免。

当某项活动属于证券交易所、经纪人和交易商的法定定义范围时,现有要求仍然适用。拟议的发行豁免不会自动使所有交易服务免于这些义务。

Hyperliquid组织质疑拟议的开发者安全港

SEC的草案包含一项有条件的安全港,旨在解决加密货币何时不再与投资合同相关联的问题。

根据拟议框架,发行人通常必须完成或永久停止其先前向投资者陈述或承诺的基本管理工作。满足指定条件可能使相关代币在联邦证券法目的下被视为不再受该投资合同约束。

Hyperliquid政策中心认为,认证要求可能给那些一直主张其代币从未通过投资合同出售的项目带来困难。

其提交意见称,开发者可能将所需的认证视为对先前存在证券关系的隐性承认。该组织希望项目能够证明其代币从未与投资合同相关联,而无需作出相反的声明。

第二个反对意见涉及时机。该组织认为,安全港应在基本管理工作仍在进行时提供保护,因为项目在开发过程中面临监管不确定性。

当前提案更为有限,安全港与所承诺管理活动的完成或永久停止相关联。将保护扩展至未完成的项目将要求SEC改变其8月发布文件中描述的条件。

在此前对监管框架的分析中,拟议的安全港被认定为与两项融资豁免不同。安全港涉及代币与投资合同之间的法律关系,而豁免则涉及符合条件的发行和销售。

该组织尚未获得其拟议变更的批准。SEC必须在确定最终法规内容之前考虑公众咨询和任何后续修订。

自动代币回购引发SEC的另一项建议

代币回购是Hyperliquid政策中心希望获得更精确法律措辞的另一个领域。

该组织请求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区分在已公布的区块链规则下自动进行的回购与由中心化公司或项目运营方自行决定进行的购买。

一些加密货币协议使用预先确定的机制,将交易费用或其他网络收入用于购买代币。在其他安排中,由公司或基金会决定何时购买代币、花费多少以及是否改变该计划。

该政策组织主张,当监管机构评估是否存在中心化一方主导与某种加密货币相关的经济活动时,这些安排不应自动获得完全相同的对待。

它希望SEC将其工作人员关于代币回购的指导意见纳入最终法规或随附说明中。该意见书要求一致使用“中心化一方”这一术语,并警告不要仅仅因为验证者和其他独立参与者共享经济激励就将他们视为一个控制性群体。

这一区分与Hyperliquid的生态系统相关,在该生态系统中,代币回购和交易驱动的机制已引起市场参与者的关注。然而,该组织的请求并未确立任何特定的Hyperliquid代币或项目已获得监管豁免。

该政策中心的解释仍属于利益相关方的建议。特定回购是否与投资合同相关,取决于该安排的事实情况和适用法律。

根据SEC的草案,联邦保护可能会到期

该组织的第五项建议涉及针对某些州证券注册要求的联邦保护应保持可用的期限。

《加密资产监管》提议对符合条件的证券发行及某些后续交易实行联邦优先适用。该条款将限制特定的州注册要求,同时保留其他适用的法律义务。

Hyperliquid政策中心主张,这些保护应在项目满足拟议的安全港之后继续有效。它担心在该阶段失去联邦优先适用可能会使开发者或代币持有者面临一系列新的州级注册问题。

与国会立法的比较已指出SEC拟议的监管豁免与《CLARITY法案》下对去中心化网络的待遇之间存在差异。SEC的提案涉及特定的证券法要求,而立法可能建立更广泛的法定框架。

草案下的联邦优先适用不会消除影响加密货币企业的每一项州法律。州反欺诈条款以及管辖所涵盖证券发行之外活动的要求可能继续适用。

在8月的提案中,SEC确立了文件编号S7-2026-27,并将10月20日设定为书面意见的截止日期。该规则制定仍开放供公众提供意见,该机构尚未采纳Hyperliquid政策中心所请求的五项变更。